山东黑骏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与本人签订《拼多多代运营服务合同书》,代运营本人店铺,据合同要求服务时间为:2020年12月18日-2021年1月23日,服务费人民币:叁仟陆佰陆拾陆元整(3000.00元)后因该公司以“打造10家类目品牌标杆店铺”为由,诱导续签合同6个月,服务时间延长至2021年7月23日。服务费人民币:12800,首期付款人民币:伍仟元整(5000.00元)。 2021年1月30日至2021年3月15日服务期间运营效果本人并不满意,期间多次提出退款客户都以马上出效果为由让你继续,后说会给你在抖音等地方投广告都没看到!根据合同第六款第七条我方有权终止合作,我于20210年3月23提出正式终止代运营,应退我未服务的费用还有4个月12800除以6是2133每个月所以还得退我8533元,该公司以各种忙为由不与退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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